作者:龙之朱
据媒体报道,北京市民孙先生日前接到某运营商客服电话,客服人员告诉他,套餐升级后可免费领取一款市场价2000元左右的手机。孙先生领取手机后发现,他办理的是一款金融合约产品。新手机号每月套餐费为128元,连续用3年不变,同时需要冻结支付宝里的4200元钱。媒体调查发现,类似领手机后被诱导办理高价套餐的人还有不少,有的业务甚至捆绑金融产品,让用户因此背上网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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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免费”的背后,是满满的算计,其所盯上的,也是人性的弱点。你看,反正是要交手机费的,缴费还能白得一部手机,是不是很划算?再说了,明明是花了更多的钱,却被说成是“套餐升级”,也很高大上……面对这样的营销策略,一般消费者只要稍微动摇一点,恐怕立马就会被钻空子,成为运营商套路的目标客户。
一般而言,很多人吃了这样的亏,往往会自认倒霉,自责贪小便宜吃大亏,而有关各方也往往会郑重提醒,在办理各类通信业务时要擦亮眼睛,仔细阅读有关条款云云。消费者当然要擦亮眼睛,面对各种营销套路,稍有不慎就会陷入商家挖下的“陷阱”。然而,问题显然不止于此,很多“坑”往往是商家处心积虑挖好的,并不能是消费者擦亮眼睛就能完全避开。一味强调擦亮眼睛,不免有卸责之嫌。
以“免费领手机”为例,运营商客服往往精准到了常年定制套餐的老客户,而升级云云,也是暗藏玄机的说辞,交相夹攻之下,很容易让消费者放松警惕。而且在一般消费者认识中,商业赠品等做法也其来有自,并不新鲜。凡此种种,均使得类似商业操作并不太容易引起警惕心。
简单概括,消费者看上了免费赠送的手机,而商家盯上的却是整体的消费增进,以及不断扩容的消费金融业务。根据消费者披露,为领取免费手机,消费者往往会被冻结一部分支付宝或余额宝,而查看协议可知,其被办理的应该是金融合约分期产品,尽管金额不大,如果消费者不察,或者因为疏忽产生逾期,后果还是很严重的,不仅可能会收到电话、短信、信函、诉讼等不同形式的欠费催缴,还会产生相对应的信用额度关闭等负面后果。
这实际上是一种隐匿消费,表面上看,协议上写得很清楚,但消费者在签协议时,商家并不会明白告知这些事情,导致消费者每每被套路。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六条也规定,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,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,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,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。
这也意味着,面对商家刻意隐匿部分信息的诱导性消费,消费者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,寻求撤销相关内容。而对于商家的这种做法,有关监管部门理应及时介入调查,依法处理。监管的责任不光要体现在提醒消费者上,更要体现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积极反应上,体现在对层出不穷的商业行为的日常监督上。
经济回升,市场回暖,关键是要恢复和扩大消费。消费者的底气从何而来?来自于一个规范诚信的市场,来自于高效及时的监管。如果听任各种套路一再透支消费者的热情,最终不仅会损耗消费者的具体消费行为,还会抑制整个市场的繁荣。(龙之朱)
来源:光明网-时评频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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